关于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者:习琴琴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1320

科字〔2022〕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2022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指南代码:120401市重点实验室新建

  强化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支撑,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先进材料领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领军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创新型人才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建设全新的市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强化与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衔接,对有潜力成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先行纳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培育。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的支撑,在前沿能源技术、固碳负碳技术、工业节能减排、低碳建筑等领域支持建设市重点实验室。支撑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围绕安全工程与应急技术领域定向组织建设市重点实验室。

  (二)实施方式

采取定向组织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建设方案,推荐申报。培育建设一批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我校限报2项。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实验室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实验条件,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纳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2.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及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专职科研团队不少于20人。建设期内有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任务。

  3.实验室定位和目标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且与实验室名称相符合。能够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任务,以往科研成绩突出,拥有1项以上相关领域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

  4.建立良好的实验室项目组织、人才引进培养、考核奖励等运行管理机制;构建实验室组织管理架构和研发体系,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体制,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等。保障实验室研发经费的稳定投入,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4月6日前登录苏州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5363471@qq.com。纸质材料待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周旭平 65240990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未尽事宜,请致电68356153。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年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