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习琴琴发布时间:2022-06-17浏览次数:1011

科字〔2022〕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技局网站通知,2022年度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性技术为目标,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为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1.突出产业前瞻性技术部署。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竞争热点,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超前布局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加快量子科技、大数据与区块链、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等前瞻性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具有较强带动性的产业前瞻技术,提升产业技术原始创新能力,引领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2.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面向经济主战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和支撑产业向高端攀升。围绕数字经济、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安全生产等领域,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瞄准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提升产业整体发展实力。

  3.助推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坚持创新核心地位,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重点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设置数字创新(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装备制造专项,鼓励项目单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研发水平,力争获取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为高水平构建一批具有苏州特色的产业创新集群和“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方式

  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额度,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最高100万元,市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立项时下达50%以上(含),中期检查后下达剩余部分的方式支持。

  三、申报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有苏州本地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承担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在研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3.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技术突破。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先进材料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做硬性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额的50%。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不出现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等信息,用“XXX研发”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一般在25字以内。

  2.请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填写项目预申报书(附件2),于6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605363471@qq.com,待校内评审通过后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简装装订后报送至综合楼225办公室习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致电6835615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苏州市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docx

附件2: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申报书(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