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的综合性行政部门,负责科研项目与科技奖项申报、科研平台规划与建设、对外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等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和风险控制,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实施与调整,负责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等相关工作。主要职能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负责各类纵向自然科学项目的申报、过程关键节点管理工作;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关键节点管理工作;负责校地科技合作联络、校企合作横向项目的合同审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研经费认款、分拨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研奖项申报的组织工作;负责自然学科各类成果的统计、奖励的发放和配套奖励办法的制定。

  二是负责各类纵向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过程关键节点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争取各类横向项目;负责校级文科类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关键节点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各级和各类文科科研成果奖励;组织撰写报送各类政策咨询建议;负责文科各类成果的统计、奖励的发放和配套奖励办法的制定。

  三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与调整,研究制定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制度、措施与办法;负责各类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与校企联合实验室的规划、申报与考核管理;负责市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筹建与申办;负责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办、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申办成功后的研究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