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3-01-18浏览次数:1113

科字〔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本次项目申请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1,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请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申请开通账号。

  二、项目预算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请注意: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经费4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每项为280万元)。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20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为3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为2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2023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街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不在试点分类评审范围内项目的申请人,也需要选择科学问题属性,以便为今后全面推行分类评审奠定基础。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典型案例库详见附件3。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中的申请规定(附件4)、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特别提醒: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其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2)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4)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5)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6)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无需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7)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8)导师同意函(附件5)和同行专家推荐信(附件6)请采用基金委提供的固定模板,除导师(专家)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

  10.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的,若需使用学校公章,需通过OA系统提交用印申请,请务必上传申请书全文(包括申请书封面、基本信息页、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四、工作安排

  1.需要开通系统账号的教师,请于1月20日前与我处联系。

  2.工作时间安排

  2月06日提交基金申报书一稿,2月13日专家反馈修改

  2月20日提交基金申报书二稿,2月27日专家反馈修改

  3月06日提交基金申报书三稿

  3月10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

  3月17日定稿,系统内提交

  五、材料提交

  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网上填写,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rula@szcu.edu.cn。逾期申请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萨老师 66551757 18734484827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典型案例库.rar

附件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pdf

附件5:导师同意函模板.doc

附件6: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附件7:杰青、优青、面上、青年项目.pdf

附件8: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年1月).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