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3-01-19浏览次数:1113

科字〔202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2023〕6号)和《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精神,现将2023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市级学会和科协组织正式会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从事临床治疗的医护工作者可放宽年龄至37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4.未曾列入其他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5.各市级学会作为主要推荐渠道负责推荐本学会的会员;各市、区科协负责推荐属地范围内所属科协组织会员;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负责推荐尚未加入市级学会的本科协会员。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因我校名额有限,鼓励老师从各市级学会争取名额申报。

  二、资助重点方向

  1.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知名科技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活动,交流发布学术成果、参加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的会议优先)。

  2.开展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针对国家重大需求或苏州重点产业,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专利转化等科研工作的直接支出。

  3.发表高水平科技期刊和著作。在国际一流期刊或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首次优先。

  三、资助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推荐要求

  1.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申报人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攻关内容应属于国家重大需求、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候选人材料

  1.《2023年度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纸质件2份,并附电子版(附件2)。

  2.附件材料:申报人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5篇、册);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学术活动的邀请函复印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5项);其他可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请准备纸质件1份,并附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rula@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萨老师 66551757 1873448482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3年度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