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3〕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学术创新高地,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号)和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术会议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学术会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与领域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出学术引领,促进开放信任合作。学术会议应重点围绕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等八个领域。征集内容包括:
1.学术会议年度计划。包括本推荐单位主办、联合主办,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召开的全部学术会议,涵盖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等信息。省级学会作为推荐单位,学术会议计划应包含本级学会和分支机构的会议。
2.高质量学术会议。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球范围内,面向科技领域召开的学术会议,包括机制性会议和单次会议。
(1)机制性会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连续举办两届以上,且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计划召开的会议。
(2)单次会议:指为贯彻执行相关决策部署,解决重大科学或技术问题,以及完成其他临时性重大任务等发起举办的高质量学术会议,单次会议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
培训班、教学研讨会、各类庆典、周年纪念活动、表彰大会等不在本次学术会议征集推荐范围之内。
二、工作要求
填写《2023年度学术会议计划表》(附件1),并于2023年2月2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rula@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萨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