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852

科字〔2023〕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2023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突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和智能农机装备创制,推进绿色农业及高效丰产种养技术应用,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克一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具体指南详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本类项目面向苏州大市组织,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大类。我校限报3项。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需求目标和考核指标。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时间自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可适当延长)。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项目承担单位可跨地区整合创新资源。鼓励苏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协同创新,共同承担项目。具有明确组织架构,以及利益风险共享分担机制的予以优先支持。

  2.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时间自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市级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鼓励申报单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其中乡村振兴项目以行政村为主体申报,须联合高校院所或企业联合申报,且须有核心技术应用示范,各市、区限报1项,不占总推荐指标。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苏州市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的定位要求,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攻关或应用研究或应用示范”。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23年3月底,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四、申报流程

  1.请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填写项目预申报书(附件2),于2023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rula@szcu.edu.cn。

  2.校内评审通过后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涉及签字盖章的一律扫描上传)。

  3.网络申报提交之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等顺序,简装装订成册,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综合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rula@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萨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项目指南.docx

附件2:苏州市科技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