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3〕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中宣部和省委部署要求,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省规划办定于近期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努力推出一批有显示度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本次研究专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一)重点课题选题
1. 党的十九大以来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研究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3.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研究
4. 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需要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研究
5.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研究
6.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研究
7.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8.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研究
9. 增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研究
10. 推动绿色发展研究
11.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研究
12.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研究
13.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14. 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研究
15. “三个务必”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
16. 始终坚持“五个必由之路”研究
17. 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研究
18. 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战略定位和使命要求研究
19. 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研究
20. 江苏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研究
(二)一般课题选题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两个结合”的路径研究
2. 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研究
3. 江苏高水平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研究
4. 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研究
5.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研究
6. 江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
7. 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8.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
9. 江苏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研究
10. 江苏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开放研究
11.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研究
12. 江苏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研究
13.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研究
14. 江苏推进科教人才强省建设研究
15. 培育新时代“新农人”研究
16. 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研究
17.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集聚中心和创新高地研究
18. 江苏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体制改革品牌研究
19.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研究
20.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研究
21. 新时代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研究
22.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江苏实践研究
23.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
24. 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研究
25.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
26.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研究
27. 江苏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与路径研究
28. 加强江苏高校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研究
29. 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
30. 江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指标体系研究
31. 江苏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研究
32. 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江苏实践研究
33. 网络空间法治研究
34. 江苏推进共同富裕研究
35.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评价体系研究
36. 江苏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研究
37. 江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
38.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研究
39. 新型能源体系的规划建设研究
40.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研究
41. 江苏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42. 完善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研究
43. 提高急难险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能力研究
44.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研究
45.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46. 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研究
47. 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研究
48. 江苏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研究
49.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研究
三、相关事项
1. 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或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 课题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递送至综合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ttcalcu@sz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由1位负责人牵头立项,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研究中心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课题牵头人。
4. 省研究中心办和省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共同立项。重点课题列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课题列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5. 重点课题由省研究中心办管理,一般课题由省规划办管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均为半年,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万元,课题结项时一次性拨付。
6. 重点项目课题组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三报一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并在CSSCI期刊发表2篇论文,方可结项;一般项目课题组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三报一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至少1篇理论文章,方可结项。所有课题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重点课题:省研究中心办联系人金根、孙敏,88802944、88802942。
一般课题:省规划办联系人周丽,88802748。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6551757,电子邮箱:kttcalcu@szcu.edu.cn。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