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798

科字〔2023〕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广电总局现启动2023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三)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流程

  申请人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准备,材料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报送至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其中纸质版递送至综合楼115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ttcalcu@szcu.edu.cn,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立项结果在总局官网公示,请随时关注。

  广电总局社科办联系电话:010-86098511;010-86093064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6551757,电子邮箱:kttcalcu@szc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doc

附件2:2023年度国家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