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萨如拉发布时间:2023-08-29浏览次数:773

科字〔2023〕1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太湖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建设,推动我校太湖研究院的筹建工作,提升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的课题研究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 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选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须如实填写课题申报材料,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或文正智库特聘研究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名,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课题负责人和实际部门工作者联合申报项目。

  3.每名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同一人同年度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

  4.课题申报人主持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予申报受理。

  二、研究指南

  课题申报人须以下课题指南确定研究方向,在具体课题指南方向下,结合自身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选择合适切入点深化设计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不加副标题。原则上不将课题指南直接作为课题名称进行申报,同名称课题不重复立项。

  1.太湖历史与文化遗产研究:全面了解太湖地区的历史与文化遗产,深化太湖文明探源研究,系统保护好古镇古村古河道和桑基鱼塘、塘浦圩田等农业文化遗产,促进太湖文化传承与创新。

  2.太湖文旅融合发展研究:挖掘和传承太湖流域的历史文化,大力推动太湖流域艺术、古籍、古迹、名人、民俗、民间工艺等知识普及和传播,打造苏州太湖文化旅游品牌,提升环太湖文旅吸引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3.太湖生态保护与恢复研究:围绕太湖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探索保护和恢复太湖生态系统的有效策略,开展太湖流域生态资源调查、评估和研究工作,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提供理论支撑。

  4.太湖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开展太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推动太湖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创新要素向环太湖自然人文空间集聚,提高苏州“环太湖科创圈”影响力,服务太湖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

  三、项目设置及资助经费

  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共设10个立项名额,学校对立项课题下达专项经费,每项课题支持经费1万元,课题经费由文正智库提供,待课题结题后下拨。校内人员课题经费使用按照《苏州城市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正智库外聘研究员课题经费按照《苏州城市学院文正智库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四、课题研究及成果要求

  1.应严格按照研究指南开展课题研究论证,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应体现独到见解、创新观点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2.课题研究应注重实证调查,深入开展座谈、走访、问卷等实地调查,切实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开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切实提高决策咨询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3.申报截止后,学校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并在官网公布立项结果。学校将按照《苏州城市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项目研究进行过程管理。

  4.课题完成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课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

  五、申报办法

  申报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gaoziyuan@szcu.edu.cn,并将手写签字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 66551757 15995764297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文正智库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