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3〕108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27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 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1个,省教育厅将择优遴选青年科学奖5个报送教育部。
三、推荐办法
1.请各二级学院(部)择优推荐申报(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限推荐1个。请于8月31日前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见附件3)电子稿报送至sjs@szcu.edu.cn。
2.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推荐候选人并报送省教育厅。
3.待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xtech.edx.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并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沙巨山;电话:66556850,13962497134。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