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3〕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的资政作用,系统报告苏州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社科联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2023~2024年苏州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2.2023~2024年苏州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3.苏州工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4.苏州农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5.苏州服务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6.苏州开放经济发展形势与展望
7.苏州数字经济发展形势与展望
8.苏州科技创新分析与展望
9.苏州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分析与展望
10.苏州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分析与展望
11.苏州生态治理分析与展望
12.苏州基层治理分析与展望
13.苏州法治建设分析与展望
14.苏州党的建设分析与展望
15.苏州“江南文化”传承分析与展望
16.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分析与展望
17.苏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状况分析与展望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选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申请者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研究成果曾获市厅级以上奖项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3.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即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三、成果及结项要求
1.课题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底,最终成果为符合《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出版要求、1~1.5万字的研究报告。
2.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课题论证立项后还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审工作。
3.项目研究成果须通过评审鉴定后结项,成果纳入《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市社科院享有研究成果的著作财产权。成果出版工作由市社科院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4.项目结项评审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四、立项及资助
1.申报截止后,将以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协议书。
2.本次专项研究课题共设立17项,采取后资助方式,资助研究经费为每项8000元。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填写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3年9月7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gaoziyuan@szcu.edu.cn,并将手写签字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申报书.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