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3〕1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学术研究活力,提升发展效能,培育一批具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竞争优势的研究课题,现启动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2.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曾获得过预研课题资助的不再资助。
5.以往申报国家级项目反馈意见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申报与评审
1.预研课题的选题要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要具有突出的前瞻性和原创性,要具有清晰的研究方案和良好的可行性,并具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优秀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在项目执行期内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
2.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申报书》(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并于10月13日前提交申报书电子版(word命名为“所在二级单位+主持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及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自然科学类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zhangtao@szc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114办公室;人文社科类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xqq@szc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117办公室。
3.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预研课题予以公示后立项。
三、经费支持
学校当年度对立项的预研课题下达专项经费,自然科学类每项支持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支持5万元。预研课题立项后,首期下拨经费总额的60%,项目结题后再下拨剩余的40%经费,经费支出与管理参照纵向项目直接经费管理。
四、考核管理
预研课题的执行期为两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定期组织课题进展汇报会,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课题负责人两年内获得国家级课题的,则课题视为自动结题。两年内未获得国家级课题的,依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论文、专著、咨询报告等)结题,暂时未能取得预期成果的,课题执行期自动延长。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66556850(自然科学) 习老师68356153(人文社科)。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预研课题申报书(自然科学).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预研课题申报书(人文社科).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