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萨如拉发布时间:2023-12-01浏览次数:11

科字〔2023〕1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研究进展及项目管理安排,定于近期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请材料

  各研究项目须严格按照以下清单提交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1份(附件1);

  2.课题最终成果: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与结项申请书分开装订;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1份;

  4.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批示等转化证明材料(如有则附)。

  二、结项评定及项目资助

  1.本课题经费1万元结项后拨付。

  2. 结项工作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统筹开展,结项后拨付本课题经费1万元。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查重率要求为低于30%。

  2.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于12月6日前将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报告、查重报告、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5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gaoziyuan@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