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导论》编撰专项研究类)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4-02-15浏览次数:167

科字〔2024〕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和苏州“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重要任务,进一步挖掘历史底蕴、梳理城市文脉、凝炼城市精神,以系统化的“苏州学”研究丰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内涵,苏州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和市社科院自即日起实施《苏州学导论》编撰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自觉遵循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聚焦苏州、贯通古今,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扎实开展“苏州学”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断激发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为推动苏州在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提供坚强的文化支撑。

  二、选题方向

  1.“苏州学”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厘定“苏州学”的概念和内涵,明确“苏州学”的研究方法,廓清“苏州学”的研究对象和时空范围,比较“苏州学”与国内外城市地方学的异同之处,构建“苏州学”研究的框架体系。

  2.苏州历史文化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深耕苏州2500多年的历史,研究苏州地域文明史、文化发展史,研究苏工苏作苏味苏艺等苏州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研究苏州江南文化、太湖文化、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和革命文化的独特内涵,研究苏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实践探索。

  3.苏州城市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紧紧围绕苏州的自然地理与城市格局的演变,探寻自然地理与城市经济发展的深层互动,研究苏州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宅的保护利用,研究苏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优化、城市功能完善、智慧城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情况。

  4.苏州当代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紧紧围绕改革开放以来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苏州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改革开放、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农村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思路举措。

  5.苏州人和苏州城市精神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紧紧围绕苏州人文和经济交融发展的历史,研究苏州人的历史演变、苏州人及苏式生活的特点、苏州城市精神内涵,研究苏州名人名家名师,研究苏州人文经济的实践经验。

  三、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2.申请者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在申报选题上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且有一定社会影响。

  3.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即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4.项目申报原则上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五、立项资助及结项要求

  1.申报截止后,将以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协议书。

  2.项目完成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底,最终形成5~6万字左右的研究成果,且需符合《苏州学导论》出版要求。

  3.市社科院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论证立项后,拟定于2024年10月开展中期评估,并于项目完成后组织结项评审工作。

  4. 项目资助研究经费为每项30000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资助经费,剩余50%结项后拨付。各项目推荐单位应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

  5.项目研究成果须通过评审鉴定后结项,成果纳入《苏州学导论》,市社科院享有研究成果的著作权。成果出版工作由市社科院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公开发表或出版,违反规定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6.项目结项评审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苏州学导论>编撰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gaoziyuan@szcu.edu.cn,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学院+《苏州学导论》编撰项目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66551757 1599576429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导论》编撰专项研究类).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