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就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和二级学院(部)形式审查阶段(3月7日前)

(一)申报人

1、对照学校1月16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科字〔2024〕13号)精神,在系统中完成申报书填报,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填报准确。

2、对照《2024NSFC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本人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形式审查。

3、3月5日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正式提交,并将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24NSFC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和《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附件2)提交二级学院(部)。

(二)二级学院(部)

1、科研秘书对老师的申报书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后在《2024NSFC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上签字。

2、3月7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24NSFC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4)交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二、学校形式审查及报送阶段(3月16日前)

(一)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1、3月13日前,完成申报书第一轮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申报书在系统中予以退回,并将问题反馈至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

2、3月16日前,对第一轮审查发现问题的申报书,完成第二轮形式审查,审查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上报。

(二)二级学院(部)

及时将学校形式审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申报人,督促其按要求修改。申报人提交后,需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查,确保申报书无形式审查问题。

(三)申报人

及时关注系统中申报状态,被退回后需按照反馈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并自查,及时提交。

三、特别提醒

(一)申报人应严格按照各项时间节点填报和提交,给二级学院(部)及学校足够形式审查时间和本人修改时间。

(二)申报人需认真填报各项信息和内容,一旦提交且形式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予退回修改。

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NSFC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pdf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xls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