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2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鼓励检校之间、东西部检察机关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

三、立项原则

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四、项目类型

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申报自筹经费课题并服从课题类型调整。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于5月9日前将电子材料(WORD)发送至邮箱xqq@szcu.edu.cn,待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加盖公章。

2.本年度课题实行在线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版申报材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3日,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管理系统(https://jcllkt.spp.gov.cn),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注册信息必须填写主持人或课题联系人信息),于5月13日前上传审核盖章的立项申请书。一旦提交,申报内容将无法修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联系人:李淮、李高伦、许慧君。联系电话:(010)86423821/86423861/86423867。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习老师 68356153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考选题.docx

附件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主持人提示.doc

附件4:检察系统权威、知名报刊名录(适用于2022年起立项的课题).doc

附件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