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100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社科工作办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需及时做好增补专家、更新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更新专家信息

近期专家库结构有所调整,需要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具体操作方式:4月29日前,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

1.新专家注册。点击“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登记个人信息时,姓名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请勿填写笔名、惯用名等)。 

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并及时填写和维护个人银行卡信息(银行卡须为本人账户)。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习老师 68356153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