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4〕1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 规定,2024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范围
1、在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的;
2、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应用开发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3、在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推荐、申报方式
采取机构推荐、专家推荐和直接申报同时进行方式。
1、机构推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协会、学会组织本会会员单位汇总推荐;
2、专家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五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上一年获得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以推荐一项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
3、直接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申报的教师需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张老师,分配子账号后方可登录。联系电话:0512-66556850)
(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如该项目完成人为在职人员需由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提供同意申报的证明。
三、材料要求
《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4年度)是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
(一)主件部分
请登录中国农机工业网(www.caamm.org.cn), 点击首页“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板块,进入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http://114.255.9.84/award/)进行申报。
(二)附件部分
1.必备附件:
(1)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经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标准发布文本(国家、行业、团体等)、相关论文和专著等不超过20项,按照相关度排序。
(2)技术评价证明: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之后)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鉴定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
(3)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4)科技查新报告: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之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应用证明:指由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并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至少有一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已满两年。
2.其他证明材料
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为能证明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网上申报、推荐时间:截至5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纸质版材料要求:推荐书主件通过系统填写并提交至奖励办后生成带水印的正式版,下载打印并在对应栏目签字盖章。附件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需要从系统中打印,附件按“十二、附件目录”顺序装订在主件之后。单双面不限,A4规格,简单装订。
3.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纸版申报材料(主件+附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于6月3日前报送至综合楼114室张老师处。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留档。
4.请将相应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涉密项目不属于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范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不再受理2023年度推荐、申报过本奖但未获奖项目;
4)不受理已申报2024年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项目;
5)推荐、申报项目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所有项目内容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不得修改。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4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样例及填写说明.pdf
附件2 2024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3 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版).pdf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