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4〕1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网站通知,为奖励在食品及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促进我国食品科技事业以及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组织开展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技奖)下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专项奖的提名与评审工作。为做好本次提名、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方式
(一)奖项设置
2024年度的奖项设置为:
1.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
2.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
3.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等级设置
三个专项奖均设一、二等奖;对作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
(三)奖励形式
1. 向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颁发荣誉证书。
2. 在相关专业媒体及学会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
3. 择优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与提名范围
(一)自然科学奖:在食品及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二)技术发明奖:在食品及相关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其中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即2022年7月30日以前)。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在食品及相关领域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含科普)、产品创新等方面完成和应用推广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即2022年7月30日以前);其中产品创新类为2021年以来产品创新成果,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即2023年7月30日以前)。
三、推荐与提名渠道
科技奖实行单位或专家提名,不接受个人申报。提名渠道包括:
提名单位包括:
(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二)省级食品学会,全国性的食品相关学、协会。
学会会士/理事提名包括:
(一)1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会士。
(二)2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联名推荐。
四、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7月1日前填写各专项奖相应的《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详见附件),将装订成册的书面提名书一式四份报送至综合楼114室张老师处,电子版提名书主件及附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随书面提名书一并报送至综合楼114室张老师处。请勿发送电子邮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4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