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231

科字〔2024〕1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已启动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设子奖项“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创新团队奖”。优秀的获奖项目可获得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领域完成的民用和军民通用科学技术成果可申报。

(一)科技进步奖

(1)奖励范围与对象:在完成下列创新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基础性技术和应用基础性技术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2)等级设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领域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可授予特等奖。

(二)技术发明奖

(1)奖励范围与对象: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海洋装备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

(2)等级设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对于推动船舶领域技术进步具有特别重大意义,或取得特别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人可授予特等奖。

(三)创新团队奖

(1)奖励范围与对象:以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核心,在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取得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并具备持续性创新能力,得到同行公认的科研群体。

(2)等级设置:不设授奖等级,视同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推荐条件

推荐学会科技奖(创新团队奖除外)的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内按有关规定经过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全国学会协会等团体、央企等机构组织的技术评价;

(二)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实践(基础性技术成果和一次性应用成果除外),证明技术性能稳定、可靠;

(三)不存在成果权属、技术内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四)确有潜在应用价值。

三、材料要求

推荐奖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及附件佐证材料。推荐书是学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完整,佐证材料详实。

(2)《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奖推荐项目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简表是面向社会宣传该项成果的概要性表格,要求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创新点突出、成果验证科学。

(3)推荐书及简表填写要求可参照《2024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手册》(附件2)。

四、填报方式

学会科技奖采用系统填报的方式(填报系统网址:http://114.115.150.241/index.php),不需报送纸质材料。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6月24日前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张老师获取个人账号,并于7月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及提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x

附件2《2024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手册》.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