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754

科字〔2024〕1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落地见效,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促进教育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设10项左右,省财政安排专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重点课题是依据《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设800项左右。另外,在其中再择优遴选30项聚焦党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重点战略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特设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技能大赛反哺教学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特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选题要求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和特设专项课题可在《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围绕《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每个选题只立项1个。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特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4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在职在岗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点课题

我校限报5项。

(二)专项课题

1.委托专项课题

我校限报3项。

2.特设专项课题

青年专项我校限报3项。

乡村教师专项各设区市限报6项(高校不能申报)。

苏教名家专项不限名额(高校不能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分两步进行:

1.2024年7月6日下午16:00前,申报人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4)、《评审活页》(附件5)(均为WORD版)和《申报汇总表》(附件6),分别命名为“苏州城市学院+姓名+课题类别+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ziyuan@szcu.edu.cn,逾期不受理。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待校内遴选结束后,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另行组织正式的网络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

五、其他事项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徐老师,电话:025—83758279、83758517。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联系人:高老师 68356153 1599576429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docx

附件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3: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5:评审活页.doc

附件6:申报汇总表.xls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