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4〕1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现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在岩土力学与工程科技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推动岩土力学与工程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保障环境安全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报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请申报人或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
1、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岩土力学与工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申报。
2、项目应当于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排名前三),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经评过奖的,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同一技术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
6、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7、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
8、鼓励由基层工人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奖项。
9、项目完成人应为本学会会员。
二、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学会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各支撑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均可推荐。
(二)专家推荐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名以上院士推荐;
2、学会3名常务理事共同推荐,与推荐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科学技术奖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2份。
2、纸质推荐书(附件1)原件2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
3、纸质项目简要情况表(附件3)16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14室张老师处,电子版(word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与纸质版本一致,电子版文件名称请按照“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创新奖”推荐书+“申报人”+“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4 《江苏省岩土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要求.pdf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