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7-23浏览次数:110

科字〔2024〕1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本年度围绕绿色低碳建筑、韧性城市、城市更新、乡村建设、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城乡建设信息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申报,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相结合,综合运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等方式遴选。

2.突出目标导向,按照《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鼓励自由探索,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3.申报指南中的科研项目立项后将予以一定经费资助。应用研究类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标准规范类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软科学类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自拟题目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如评审专家重点推荐,且与住房城乡建设当前重点工作方向一致,可予以适度资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团等。鼓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事业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必须联合企业,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2.申报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承担项目研究、实施所必需的各项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综合资信良好,愿接受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

3.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

4.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的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已按计划进度完成验收(审查)或正常实施,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进度滞后1年及以上的,本年度不受理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同一人在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5.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3),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

三、组织申报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应用研究类和软课题类科研项目申报,在“江苏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进行。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为项目负责人分配个人账号,项目负责人用个人账号登录,在“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在线打印后,经主要研究人员签字、参与单位盖章后,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扫描并在系统内上传。纸质版(一式五份)交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统一报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需要开通账号的老师,填写《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账号开通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给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于7月26日16: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邮件请注明“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所在学院”。

2.标准规范类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在“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完成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所有主编单位公章后,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扫描并在系统内上传。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3.自拟题目的科研项目需提交自筹经费承诺函经所在学院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

4.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5日,纸质材料请于为8月6日11:00前报送至综合楼114室张老师处,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15162687884。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3 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4 《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账号开通信息汇总表》.xls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