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1

科字〔2024〕2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学术研究活力,提升发展效能,培育一批具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竞争优势的研究课题,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职教师。

2.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曾获得过预研课题资助的不再资助。

5.历年申报国家级项目评审意见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申报与评审

1.预研课题的选题要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要具有突出的前瞻性和原创性,要具有清晰的研究方案和良好的可行性,并具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研课题主持人要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优秀的科研创新能力,并能在课题执行期内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

2.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申报书》(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并于10月14日前提交申报书电子版(word命名为“所在二级单位+主持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及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

经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自然科学类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zhangtao@szc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15办公室;人文社科类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SShao_Ruilu@szc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17办公室。

3.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预研课题予以公示后立项。

三、经费支持

学校对通过评审的预研课题予以立项并下拨专项经费,自然科学类每项支持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支持5万元。预研课题立项后,下拨支持经费总额的60%,结题后下拨剩余的40%经费,经费管理参照纵向项目直接经费管理,不再列支管理费、绩效支出等间接经费。

四、考核管理

预研课题的执行期为两年,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适时组织中期检查,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评估。预研课题执行期内获批国家级项目的,则课题视为自动结题;未获批国家级项目的,需在课题执行期内依据《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项目预研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要求(论文、专著、项目、专利等)结题,课题执行期满未能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最多延期一次。到期后仍未办结的,将做撤销课题处理,不再下拨剩余40%的支持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自然科学) 邵老师 68356153(人文社科)。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预研课题申报书(自然科学).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国家级预研课题申报书(人文社科).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