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2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现将生态环境部主责的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确定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合理编制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投入资金预算。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申报受理。项目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请登录国科管系统后详见附件2–4)。

3.答辩评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首次未通过的,于7个工作日后再组织答辩评审,仍未通过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请登录国科管系统后见附件2)。

三、具体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因申报指南等相关附件严禁转载发布,请申报人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若老师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账号,请于10月8日前按照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注册流程(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30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注册流程.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