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4〕25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4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江苏省科技厅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出规定,现将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请所有2021年获批省科技厅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年度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2.省基金项目应依照项目合同指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请及时向省科技厅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结题具体程序
(一)验收申请
1.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先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才能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验收申请表的填写并系统提交,网上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负责人网上递交即可,无需等待省厅批准,纸质材料审核后方能通过省厅网上批准)。
2.纸质材料审批。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一式两份(用夹子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各部分都采用双面打印),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综合楼115室张老师处。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包括:
1、封面;(见附件1。计划类别填写: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类别填写:面上项目或青年基金项目。项目主管单位统一填写: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待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研发工作总结;(模板格式参考附件2,可删去产业化相关内容)
6、研发技术报告;(即系统填写的科技报告)
7、项目经费决算表;(最新决算表格式见附件3,重点项目为审计报告,结余经费不超过20%)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用荧光笔画出负责人名字和项目号)
(二)组织结题
结题申请获批后,依照省科技厅确定的方式组织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验收系统中打印专家意见空白表格交专家,填写专家意见并由专家签字。项目通过验收申请后,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无需盖章)复印件一式二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室张老师处。(具体提交时间可能会根据验收情况有所调整,本年度11月15日前需完成所有结题工作)
(三)申请验收证书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递交,等待审批验收证书。
三、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 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