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生产力促进奖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产力促进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社会力量奖励(奖励编号:0083),现将2023年度生产力促进奖推荐和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范围

生产力促进奖包括发展成就、服务贡献、创新发展、服务精英四个子奖项,旨在鼓励和表彰在科技服务和生产力促进领域所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发展成就奖重点奖励在企业经营管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家。

服务贡献奖重点奖励在科技企业服务和生产力促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服务机构。

创新发展奖重点奖励在项目、产品和技术方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的科技成果。

服务精英奖重点奖励在科技服务和生产力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管理、教育等人员。

发展成就奖、服务贡献奖、创新发展奖、服务精英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无特等奖。

二、申报与推荐渠道

具有自主申报资格的单位,无需推荐单位;不具有自主申报资格的单位可通过以下任意渠道进行提名和推荐。

具有提名和推荐资格的单位:

1、各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包含经奖励工作委员会认定的相当于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科技服务机构)。

2、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各类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科技园区、孵化器,在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

3、由奖励工作委员会认可的具备影响力的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4、中央和部委直属企业,中央和部委直属科研单位,中央和部委直属高等院校。

5、协会的各分支机构。

6、奖励工作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7、协会的副理事长总计可推荐2个单位申报奖项,副理事长单位总计可推荐5个单位申报奖项,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3个单位申报奖项,理事单位可推荐2个单位申报奖项。

8、协会的会员单位具有自主申报资格,可直接申报。

9、生产力促进(服务精英)奖可以由协会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2人联名推荐,提名顾问和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名顾问和专家每年仅可推荐1人,提名顾问和专家在同年度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励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

三、推荐及申报要求

(1)各奖项的申报书填写要求请按照附件2《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产力促进奖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实行Word电子版与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请严格按规定填写,不得漏填。

(3)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11月11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电子邮件格式为:2023年度生产力促进奖+奖励名称+申报人姓名;纸质材料原件及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楼115室张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产力促进奖奖励章程》.pdf

附件2《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产力促进奖申报指南》.docx

附件3《生产力促进(服务精英》奖申报书》.docx

附件4《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贡献)奖申报书》.docx

附件5《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成就)奖申报书》.docx

附件6《生产力促进(创新发展)奖申报书》.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