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2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本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

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

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

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

1.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需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电子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请发送至邮箱gaoziyuan@szcu.edu.cn。

(2)电子版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限PFD、doc、docx、zip格式)请发送至邮箱gaoziyuan@szcu.edu.cn。

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科研处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

教育部办公厅电话:010-58556264。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