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4〕2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被托举人应为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其中,中国科协通过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选拔资助303名,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448名,资助金额不低于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周期均为3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二、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s://www.cast.org.cn/xw/tzgg/ZZRC/art/2024/art_0c74f852caee4a30a563ada41a2304f6.html。
高校科协无推荐资格。请拟申报本项目的老师及时关注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的申报通知,按照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的通知要求申报。实施单位及资助名额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 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