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12-16浏览次数:11

科字〔2024〕2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全生态链,支撑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省科技厅开展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申报条件与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符合《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苏科技规〔2023〕1号)明确的申报条件。原则上,申报单位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前期已实际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基础相对较好;

2.与其他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共建;

3.单独或联合设有投资基金,可为通过验证的成果进一步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二)支持内容

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建设省概念验证中心。本批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相衔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内优势高校在省内布局的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优先支持申报单位聚焦转移转化中心相关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属地化限额推荐申报,苏州市总共6个推荐名额;

2. 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4.项目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校内有意申报者先与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取得联系,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