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5〕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撑《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重大任务落实,202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共包含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等四类,其中2025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适用于高校为申报主体。
一、支持重点
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1650产业体系有关创新主体。优先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重大创新载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在所申报的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不受此限制),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有稳定充足的研发经费和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5件(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运行时间不足三年的国家实验室可放宽专利数量要求。
3.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三、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任务
1.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经费投入,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企业、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设知识产权总监,高校在研发团队中设知识产权专员。贯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DB32T 4308-2022)》地方标准,建立健全产学研服深度合作、重大事项协商决策、专利导航等制度。面向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培养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能力的研发管理人才。
2.运用专利等信息提升研发效能。围绕本项目确定的技术领域,选择1-2个研发方向,建立研发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按照《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开展专利导航,分析产业竞争态势,确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取得突破。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研发创新提供支持。
3.开展专利申请和布局。围绕本项目确定的研发方向加强专利产出目标规划,完善创新成果识别和专利申请决策制度,制定专利布局方案,推动研发成果及时产权化。建立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制度,联合专利代理机构高质量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合理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加强专利申请过程管理,提高电子申请率。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
4.强化专利运用和保护。
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机制,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用,面向企业、金融投资机构举办高价值专利成果推介会,通过转让、实施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推动专利价值实现,盘活专利资产。积极申报省级以上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建立专利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组建或依托专业维权团队,积极应对专利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效应。巩固和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总结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举办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现场会,牵头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二)绩效目标
1.通过《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贯标绩效评价并获得优秀等次。
2.实施期内,围绕本项目确定的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形成一批权利稳定、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专利(申请)组合,且未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含专利申请)产品化、产业化效果良好。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专利转化运用率不低于30%。
四、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部属高校院所可直接向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省知识产权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
五、申报要求
(一)已作为牵头单位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高校,不得以同一学院或相同的学科领域方向再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正在承担其他省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含尾款未拨付)的单位,不得申报本项目;正在承担市县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单位,不 得以同一培育主题申报本项目。
(二)2024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0000件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4项,其余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四)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通过“一站式管理 ——申报与管理”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五)项目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月24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15162687884。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