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3-04-01浏览次数:859

科字〔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省环保科技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苏环学〔2021〕15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科技类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奖励办法》的各项要求;

  2.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指项目验收、评审、评价或已授专利等)的项目;

  3.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实际应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用于环保装备或工艺性研究的项目,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

  (2)作为产品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

  (3)管理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4)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必须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者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

  (二)申报的科普类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二、申报途径

  1.各设区市取得的环境保护科技成果,通过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或学会向省环境科学学会申报;

  2.省环境科学学会的会员单位和相关行业系统、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可直接向省环境科学学会申报;

  3.由环保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联名进行专家推荐,各推荐专家每年只能提名一项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不得作为该项目完成人。

  三、奖项设置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科普类奖。学会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

  1.一等奖授奖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2.二等奖授奖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3个;

  3.三等奖授奖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2个;

  4.科普类奖(视同科技类二等奖)授奖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3个。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

  2.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科技成果评价、验收和评审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引用或应用证明等。

  3.《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印章(或推荐专家签字)的原件材料。

  4.科普类项目申报参见《关于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科普类)项目申报的说明》(附件3)。

  五、其他事项

  请拟申报老师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推荐书》和PDF版附件)发送至邮箱:sarula@szcu.edu.cn,书面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5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萨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附件2: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x

附件3:关于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科普类)项目的申报说明.pdf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