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盛鉴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13

科字〔2024〕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2024年度工作部署,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申报人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2.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鼓励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三、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四、申报程序与时限

4月10日前,申报人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申报人无平台账号的,请提前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分配账号)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江苏省档案局)提交。待推荐单位评审同意推荐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1份,提交至综合楼117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习老师 68356153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