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269

科字〔2024〕1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 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 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 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化学校美育改革与创新,推动省学校 美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面 向省内大中小学开展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课题类别

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二)研究内容

申报人可根据《2024 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三)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四)评定课题数量

2024年遴选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30项。

(五)资助经费和额度

重点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5千元。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是省学校美育协会会员,是省内大中小学或教育科研单位在职在岗的美育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

2.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3. 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能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一般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申报人即为本课题主持人,每个申报人限报一项,且不可同时担任其他课题组成员。

5.在研的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申报人再次申报本年度课题。

6.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为2项。

四、申报办法

2024年7月6日前,申报人填写好《2024年江苏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ziyuan@sz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项办法

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给结项证书。结项不合格的课题,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 6835615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江苏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doc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6月11